今日頭條 和 澎拜新聞 2月27日的報道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之際,全國政協委員熊水龍建議立法保護伴侶動物和明確禁止食用伴侶動物。他提案的重點建議是全國應該 “明確禁止以食用爲目的的犬貓養殖、偷盜、毒殺、誘捕、販運、屠宰、銷售以及消費行爲,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維護善良風俗。”
熊水龍表示,動物保護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劇了社會矛盾,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他呼籲並支持司法部制定出台《中國伴侶動物保護法》,立法禁止虐待、無序繁殖、動物遺棄及食用貓狗肉等問題,禁止貓狗及其肉類製品進入食品流通及餐飲市場,並制定對伴侶動物的管理方法和執法依據。
他指出:“我國有關動物保護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尚不完善,動物法體系由野生動物法、實驗動物法、畜牧(畜禽)法等專門立法構成,伴侶動物(犬、貓)專門立法缺失。這導致多年來圍繞犬貓的繁殖、虐待、飼主責任、運輸、屠宰、銷售、飼養、流浪動物處置等活動或者執法不嚴、或者無法可依等問題。”
因此他建議要確立“管理”和“保護”並重的立法理念,對主要的立法內容提出了八點建議,現擇錄如下:
(一)要求養犬貓的所有人負責任對待貓犬,嚴懲不文明養犬行爲。養犬許可證制度全國實行,鼓勵植入電子芯片。
(二)由於大多數的犬隻無法辦證,全國大多數地方只准養小型觀賞犬的規定已經遠遠落後於社會發展。建議以加強飼主責任爲重點而取代對準養犬類品種的限制。
(三)切實履行防疫義務,特別是加強鄉村地區的犬隻防疫。另一方面停止捕殺流浪犬,而是主要通過收容項目、領養項目、TNR(絕育、防疫、放歸)項目等進行疫苗普及和人道對待,以期按時實現世界衛生組織定下的2030年全球實現零狂犬病的目標。
(四)限制及規範伴侶動物的繁殖,減少因爲流浪貓狗數量過剩導致的衛生,治安,疫病防控等各種社會問題及產生的額外管理成本。
(五)規範政府及民間流浪動物收容所的管理並制定指導標準,控制收容數量,避免過度收容。
(六)制定貓狗安樂死標準和制度,倡導爲重病且無法有效救治的貓狗進行安樂死,保障動物福利。
(七)宣揚正確對待生命的態度,禁止虐待及食用伴侶動物。對於虐待和遺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設置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明確禁止以食用爲目的的犬貓養殖、偷盜、毒殺、誘捕、販運、屠宰、銷售以及消費行爲,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維護善良風俗。
(八)鼓勵及支持民間及社會企業的參與,政府積極與民間機構合作共治。對民間機構進行補助及政策上的支持,要求社區或組織履行配合救助和管理流浪動物的義務。
全國政協委員熊水龍的提案跟世界愛犬聯盟的的宗旨和方針一致,我們特別期待第七項有關禁止虐待及食用伴侶動物的法案能夠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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