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焦点] 台湾兽铗泛滥 “立委”试图补强法令 全面禁用

台湾黑熊误触山猪吊陷阱,痛苦挣扎脱困的一幕,令台湾民众印象深刻
网路上更时常可见到遭兽铗断肢的流浪狗,白骨外露的惊人画面

2020年10月1日,许多台湾民众被电视新闻中一只痛苦挣扎的台湾黑熊所震慑,这只台湾黑熊误触果园里的「山猪吊」陷阱,左前掌被粗钢索牢牢套住,它惊慌万分,急着挣脱钢索,甚至不惜咬断手掌,导致鼻嘴布满血迹,模样既恐怖又令人痛惜,历经18.5个小时才被救援脱困,而「台湾黑熊协会」随后证实,这只黑熊已是第三次中兽铗,免不了要再截去一趾。

黑熊中陷阱断掌断趾,再加上网路上时常可见流浪狗中兽铗,露出白骨或必须截肢的画面,果然立即引发社会舆论对滥用捕兽铗和山猪吊等陷阱的挞伐,“立法委员”罗致政迅速于10月21日提案修改《动物保护法》,全面防堵以不当的方法捕捉动物。但也再次暴露《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育法》的冲突,以及行政机关无力执法的窘况!

遭到兽铗断肢的流浪狗数量不在少数,台湾因此有爱妈专门收容三脚、两脚甚至一脚的流浪狗。

《动物保护法》第14-1条规定,捕捉动物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使用兽铗,非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制造、贩卖、陈列或输出入兽铗;违反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农委会”更在2020年3月1日起将含金属材质之套索陷阱(山猪吊)和兽铗同列,一并禁止使用。

《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9条虽也有规定,不得使用陷阱、兽铗或特殊猎捕工具,但却允许例外情形,第一种是当农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产养殖受到危害时,第二种是台湾原住民族基于其传统文化、祭仪,而有猎捕和宰杀必要时,可先经主管机关核准。

总之,《野生动物保育法》让农民可以在自家土地上使用兽铗、陷阱,形同开了法律后门,而主管机关“农委会”对于未经许可设置的兽铗,又根本无法查缉,也就让兽铗和可以DIY自制的山猪吊至今依旧猖獗。

2020年11月18日更有媒体指出,苗栗县放任农民放置兽铗,造成境内处处可见断肢的流浪猫狗,而一向严格查缉兽铗、山猪吊等陷阱的新北市动保处,也发现原应禁止贩卖、陈列的这些器具、竟然可以在电商平台上方便购得。

罗致政“委员”彻底禁用兽铗的提案,虽然令人期待,但从现况看来,是所谓的「立法容易执法难」,怎么样导正民众的观念,不去使用会误伤动物,并造成动物极大痛苦的陷阱?以及怎样查缉违法使用者,给予重罚?更是在立法之前就要审慎研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