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保護法》對「寵物」的定義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法律文字不僅凸出了狗和貓的地位,另外還以「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的文句,規範了狗貓的繁殖買賣,但沒有「特定寵物」地位的其他寵物可就沒這麼幸運了!
鼠、兔因為售價低,又易於取得,被飼養作為寵物的數量不在少數,近年还出現以牠們為目標客戶的非犬貓寵物醫院,但因為少了《動物保護法》的完善保障,使得牠們被忽視、被棄養和遭虐待的情況也時有所聞。
根據愛鼠協會和愛兔協會的統計,牠們的悲慘遭遇包括:
(1)淪為夜市和流動攤販的遊戲贈品。又因為身處的環境髒亂吵雜,造成牠們產生緊迫現象,甚至引發互相傷害和死傷。
(2)飼主欠缺飼養知識。養狗養貓人會互相告誡須注重飼主責任,而飼主責任的重要一環就是飼養知識,但售價便宜的鼠兔,生命價值常被輕忽,常常因為飼主的錯誤飼養方式導致傷病。
(3)繁殖過量後的整籠棄養。鼠、兔都有著強大的繁殖力,寵物店人員如果不能給予正確指導,無知的飼主在買回一公一母動物後,很快就會面對繁衍過量的災難。平均來說,一對鼠在3至4個月內可繁殖為上百隻,一對兔子每個月都可生育4至8胎,所以等飼主意識到已是滿屋子的鼠兔時,只能求助相關團體將牠們全部清出家門。
(4)被當成貨品運送。無論是繁殖場出貨,或是網路交易的寄送,寵物鼠、兔往往被當成一般貨品運送,沒有人重視牠們置身的空間、溫度,能安全抵達目的地是牠們的幸運,在運送中途死亡,也沒有人會為牠們惋惜。
在「農委會」即將成立寵物管理科的當下,愛鼠和愛兔人不再沉默,相繼站出來替鼠兔爭取和狗貓一樣的待遇,建立繁殖和買賣的規範,並逐步改善上述現象。
世界愛犬聯盟相信,所有動物都應該受到人類的善待,希望很快能看到寵物管理科的工作成效,建立各種飼養指南,不讓任何一種寵物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