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出现不少残酷对待动物的案件,施虐者往往为了抒发压力而虐待动物,做法令人发指。自2016年起,政府每年平均接获300宗有关涉嫌残酷对待动物的个案,当中只能成功检控六分一个个案。任何人触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港元及监禁3年。
我们若然提倡动物权益、生命平等等概念,应否考虑把刑罚加重,并参考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条的罚则,最高判处施虐者终身监禁。
事实上,政府已经就《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建议修订,建议加重罚则至最高监禁十年和罚款二百万元,希望提升阻吓作用。世界爱犬联盟认为政府建议修例是好事,即使刑罚和《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条仍有一段距离,但是这已证明政府改善动物福利的决心。
然而,世界爱犬联盟质疑是次修例能否有效提升阻吓作用。若相关案件的检控率仍然低迷,即使加重罚则也是于事无补。政府必须同时提高检控率,才是打击虐待动物的治本之道,既能有效保护动物,又能避免惨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