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江,李坚强:韩国国会通过禁食狗肉法案的启示

2024-01-19  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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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韩国国会高票通过了《关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宰杀和买卖犬只的特别法》,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繁殖或屠宰犬只的行为,以及销售以狗肉为原料的加工食品。法案规定,在今后的3年内,政府将对需要帮助的养殖户、狗肉馆和肉狗屠宰场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协助,以支持狗肉从业者转产;从2027年开始,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繁育、分销和宰杀犬只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约合16.3万元人民币)罚款。这意味着韩国狗肉业将在2027年彻底成为历史,让韩国社会撕裂多年、陷政府于两难的狗肉产业,终于走到了尽头。

  韩国国会通过的这一法案得到了韩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在过去的40年,社会各界多次呼吁韩国政府立法禁止狗肉买卖。仅2023年6月,韩国国会就收到了5个提案,要求取缔这个困扰韩国社会、激起国民对立、损害韩国形象的产业。与此相对,狗肉买卖相关从业者的反对呼声也十分强烈,就在法案通过的两个月前,200多名从业人员打着保护“文化传统”和“民族独特饮食”的旗号走上街头,抗议韩国政府禁止狗肉买卖的提案,并声称要向总统府所在地释放几十万只用于食用的犬只,以胁迫政府和议会放弃该法案。

  事实上,保护“朝鲜民族饮食文化”这一旗号曾让韩国的狗肉买卖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顶住了一次次反对声浪。早在1988年韩国举办汉城夏季奥运会期间,国内外人士就强烈要求韩国乘此机遇禁止狗肉产业;2002年韩日世界杯举办之际,国际足联向韩国政府发函呼吁其采取措施,禁止狗肉买卖;2018年平昌冬奥会期间,韩国的狗肉产业再度成为各方对其关注的焦点,在各方和社会的压力下,韩国政府一度关闭首尔市内的大部分狗肉市场。而让狗肉行业一次次度过舆论危机的,正是“朝鲜民族饮食文化”这一借口。

  但韩国的民调结果显示,积极捍卫狗肉这一所谓“民族饮食”的,并非普通民众和消费者,而是狗肉买卖业者。2023年12月的一起狗肉消费调查发现,94.5%的受访韩国民众在过去一年并未吃过狗肉,93.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食用狗肉毫无兴趣;而支持取缔狗肉买卖的韩国受访民众,则从2022年的72.8%上升到2023年的82.3%。由此可见,狗肉并非普通民众的日常饮食,更不是深入到每个韩国百姓家庭、家家户户都有食用习惯和食材贮备的传统饮食,以食用狗肉作为“朝鲜民族饮食文化”,只是极少数狗肉买卖从业者的鼓噪之辞。

  毕竟,韩国国会通过的禁止狗肉买卖的法案,约束的直接对象是从事养殖、屠宰和买卖肉狗及其制品的从业人员,间接冲击的,才是社会上极少数的狗肉食客。作为世界第13大经济体和亚洲发达国家之一,韩国国民的生活水平在亚洲名列前茅,韩国民众的食物之丰富远超世界大多数国家,市场上的狗肉消费实际是由卖方驱动的买卖,而非消费者离不开的食品。也正是狗肉产业本质上是服务该产业从业者、而非满足百姓需求这一基本事实,给了韩国政府彻底禁止狗肉产业的底气。

  随着韩国禁止狗肉买卖的法案通过,亚洲各国也到了理性审视狗肉买卖得失的时候了。

  以中国为例。过去的二三十年,社会各界对狗肉买卖的批评越来越多。这种批评针对的不是吃什么肉的问题,而是狗肉买卖各个环节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已率先取缔了狗肉猫肉买卖;2020年3月,深圳率先出台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采用白名单的方式定义了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共10种,狗不在可以食用之列,依此条例,在深圳从事食用犬的商业行为是可以被禁止的;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将犬只从国家畜禽遗传名单上删除,为日后明文禁止狗肉买卖奠定了重要基础;全国人大和政协收到多次提案,要求取缔狗肉猫肉买卖,2023年,有人大代表再次呼吁立法禁止狗肉买卖。

  中国本身并没有食用狗肉的饮食传统,故而也没有专门的肉狗养殖场和供应链,上世纪90年代曾有少部分人进行过肉狗繁殖试验,结果未能成功。市面上所流通的食用狗肉,往往是来路不明、甚至是从业者出于谋利的需要,通过盗抢、毒杀等方式非法所得,其涉及的已经不是“吃狗肉的权利和自由”问题,而是食品卫生、公共安全、他人财产权(甚至他人的精神损失和人格权益)甚至国家法律尊严的问题了。

  就食品卫生而言,由于在中国犬只并不是肉用动物,因此对于犬只的屠宰也不在绝大多数省份的屠宰条例管辖范围内。各地犬只屠宰场所,不乏街道路边、河边和水源旁边、集贸市场、甚至学校的隔壁,无论是屠宰条件还是安全标准都处于缺乏监管的灰色地带,由此流出的狗肉更是缺乏相应的来源、追溯、养殖和检疫记录。在过去20多年,各地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和审判了众多有毒狗肉的违法经营者和团伙,更遑论当街杀狗的血腥场面对公众道德底线的挑战。

  就公共安全而言,根据国家动物疫病防控等法规,运往各地狗肉市场的活狗,必须满足“一犬一证”等检疫规定。但执法部门拦截的长途运狗车普遍存在运输犬只不符检疫要求的现象,每年都有大量满载病犬、伤犬和死犬的运狗车,穿山跨省,为所经之处埋下了重大的动物疾病传播隐患。中国曾是世界第二大狂犬病高发国,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来降低乃至消灭狂犬病,而大量不符合检疫规定的病犬跨省运输,毫无疑问会对国家实现消灭狂犬病这一目标构成严重威胁。

  就他人财产权而言,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联合发布的《宠物行业蓝皮书:2023中国宠物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共有宠物犬数量为5175万只。这意味着中国有上千万家庭都豢养犬只作为伴侣动物。此外,以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等为代表的工作犬更是深入到了中国社会的各类工作场景中。狗是人们救难时的帮手、是盲人的眼睛、是家庭的陪伴,已经成为了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国内市场上流通的狗肉,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偷毒抢非法所得,甚至已经形成了庞大的黑色产业链,偷盗他人的宠物犬、看家犬甚至工作犬而来的狗肉,本身就是对他人财产权赤裸裸的侵犯,也严重伤害了犬只主人的情感,给其带来了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失。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狗肉买卖都是社会的一大不必要的“负担”。取缔狗肉买卖,无论对国家、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是利大于弊:有利于树立现代、文明的国家形象,有利于营造关爱弱小、充满爱心的和谐社会,有利于保护个人的宠物财产权益,更有利于维护人民的食品卫生和公共安全。当然,禁止狗肉买卖,也需要照顾到相关从业者的合理诉求,不宜简单地一刀切,而是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给予从业者一定的过渡期,并由政府对其进行合理补偿和专业帮扶,引导其顺利转型,让取缔狗肉买卖成为利国利民的正向之举。

孙江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李坚强为休斯顿大学东亚政治学系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客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