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越南移工去年殺害所飼養的狗來吃,其中兩人分別被判監40日及30日,各罰款新臺幣20萬元,在逃二人則被法院通緝。 而吃狗肉的12人,全被罰款但不留案底。
案件發生於2018年10月25日,一群在台中工作的越南人於聚會中殺害一隻狗食用。 員警接獲民眾舉報後到場檢獲殘肢及屠宰工具。
世界愛犬聯盟2015年起推動臺灣”明文立法,禁食狗肉”。 2017年4月11日,在立法委員「王育敏的支援下,臺灣成功修改」動物保護法」,不但加重虐殺狗只的刑罰,還將「食用狗肉」列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