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議員提出「將狗類放從家畜類除外」修正法案

  • 將《畜產法》第2條第1號規定的“家畜”的定義中的“狗類”刪除
  • 要確認從“無法”到“非法”,通過“禁食狗肉特別法”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飼養和屠殺狗類。

(京畿道南陽州的一間狗農場里關在底部鏤空籠子裡的200多條狗。)

對於15日將現行《畜產法部分改正案》中的“家畜”定義將狗類刪除的提案,動物相關團體在26日表示歡迎。

這次提出的“畜產品部分改正案”指出了狗類在《動物保護法》中作為寵物,及狗隻在《畜產品衛生管理法》中被規定為家畜的問題。

為了達到家畜的改良、增殖和產業上的利用,畜產法規定,狗的飼養是被允許的,肉犬業者沒有約束,只是一味地根據經濟上的效率飼養,榨取狗類,狗類的福利很低下。因此本修改案將現行的第2條第1號中規定的家畜的定義中狗類刪除。

這段時間由於虐待動物引起的肉犬產業的糾紛,都是因為在《畜產法》中將狗包含在了家畜中。儘管狗類不是《畜產品衛生法》中規定的“食品”,全國大概有300家以食用犬為目的的狗農場。每年大約有100萬隻狗在“底部開放式籠子”中遭受痛苦,和非人道的屠殺。韓國是唯一一個擁有將狗類作為畜產品農場的國家。由於政府的袖手旁觀和製度不完善,全國分散的狗農場都顯示出了企業化的徵兆。

動物相關團體的動物解放運動在17日的“對於認識和食用狗肉的輿論調查”中,10人中有8人以上表示過去1年內沒有食用過狗肉,反對食用狗肉(46%)比贊成(18.5 %)的有壓倒性的優勢。

團體表示“非常希望李尚頓議員代表提議的畜產法部分改正法案可以順利通過,希望引起虐待動物的法律矛盾的食用犬類產業可以邁出終止的第一步”

同時還表示“希望韓國現在可以擺脫食用犬的繁殖,流通和消費的唯一國家的污名,可以表現出人類和動物間非破壞性的共存關係的先進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