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警察怎麼設立? 政黨、動團一起動腦筋

臺灣4大政黨的青年代表都力挺設立動保員警,但對設立方式稍有歧異。

不時發生的虐待、虐殺動物案件,讓動保意識已臻成熟地區的民眾,通常會要求政府成立「動保員警(或稱動物員警)」,以利相關案件的偵辦和破案,將犯案人繩之以法,臺灣就是這樣的地區。 2010年發生轟動一時的博士生虐殺10只幼貓案,僅獲判刑1年6個月,令忿忿不平的民眾群起呼籲政府,應加重虐待動物案的刑罰,並成立專責的動保員警。 轉眼過了10多年,期間又發生澳門僑生虐殺社區貓,及新竹彭男多次虐殺幼貓等案,毒殺狗貓的情況更時時可見,2017年《動物保護法》順應民情,提高了動保刑事案件的刑責,但是「動保員警」依舊沒有誕生。 臺灣目前處理動保刑案的情況和香港類似,是由民眾或動保團體報案,先由動保行政機關初步受理,確認是動保刑案後,再轉由警方處理,而”警政署”為納入動保業務,還特別研擬報案流程和報案三聯單,無奈遭到工作繁重的基層員警消極抵制,執行並不順利,報案成功的機率只有個位數,也因此引發動保團體要求設立專人專責的動保員警。 有趣的是,動保議題在”國會”向來被喻為是不分藍綠的高度共識議案,不過「動保員警」這一題目,竟在2020年底,引發民進黨和國民黨青年部的激烈舌戰,探究發現,兩黨都贊同設立動保 員警,但構想有異,因此強力倡議設立動保員警的「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在2021年一起始,就於1月6日邀集4大政黨青年代表各抒意見,同時邀請為「農委會」進行專案研究的學者, 一起舉行記者會,共同為成立動保員警一事加把勁 事實上,為了回應「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的訴求,「農委會」特別委託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吳宗憲進行「動物保護員警機制設計及可行性評估 」,除了借鑒國外動保員警的編製、功能,並鎖定動物保護檢查員、基層員警等深入訪談,才在2020年12月28日提出結案報告,一共提出了12個方案。 吳宗憲表示,他個人最希望建置的是歸屬於動保主管機關「農委會」之下的員警隊伍,但經費可能要高達2億元(約美金700萬元),依政府目前的財政狀況,應當很難實現,因此他建議動保員警的機制設計,可以先求簡單,再逐步進展為複雜。 而「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的成員,也瞭解經費和人力來源是兩大難題,所以也同意先求有、再求好,權衡處理動保刑案的妥善度和可動用的資源之後,提出自方案7或方案8中擇一實施的建議。 方案7是參考”保七總隊”現有的保育、森林員警,再加設一組動保員警,警力歸屬”中央”;而方案8是參考目前各縣市政府編列的婦幼員警,警力配置地方。

美國紐約市員警局和民間團體ASPCA,攜手在處理動保案件,形成良好的夥伴關係。 取自ASPCA 臺灣政府最終會選用那一方案,雖然不得而知,但我們不妨一起看看各地動保員警的設立模式: 英國—-政府委託民間動保組織「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負責動保案件的偵辦,多年來RSPCA積極跟政府協商,希望能取得類似員警的公權力,但未獲允許,因此在偵辦涉及私人領域的案件時,仍須和警方合作。 澳洲昆士蘭州—-政府也是將動保案件的偵辦工作,委由民間組織「昆士蘭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Queensland」負責,但該組織人員取得多項公權力,包括可進入私人處所、沒入動物、扣押殘酷對待動物的證據、開出警告單或罰單等,甚至可以申請搜索令。 美國紐約市—-原本由民間組織美國愛護動物協會ASPCA辦理動保案件,自2014年起,改為紐約市員警局NYPD和ASPCA合作,員警負責受理和調查,ASPCA提供獸醫評估、動物醫療等輔助,雙方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 荷蘭—-荷蘭的「動物黨」和「動物員警」都馳名全球,而兩者之間也確實有密切關係,動物員警是由動物黨推動設立,而且確實都是在職的員警人員,並經過動保法規、虐待鑑識等專業訓練,主要負責寵物和非經濟型農場動物案件。 但因受到預算和警力不足的影響,動物員警的發展不如預期,多半人員也無法專責於動物案件,所幸由於警政機關的認同,至今仍保留一定人數的編制。 美國洛杉磯市 —- 為了專責處理嚴重的虐待動物案件,洛杉磯市員警局在 2005年成立動物虐待特別工作組(Animal Cruelty Task Force, ACTF ),成員包括 2 名警督( Lieutenant )、 2 名警探( Detective)、5名警員(Police OfficerII.)、5名動物管制人員(Animal Control Officer),主要工作在調查和起訴鬥狗、鬥雞、毒害動物、對動物的性犯罪等案件。 看過不同類型的動保員警后,你選出了心中的理想模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