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打击出售猫狗肉

早前有人走私已煮熟的猫狗肉到港,更在持牌新鲜粮食店出售。及后有媒体派员”放蛇”取得有关可疑肉类后交由实验室检验,证实当中含有猫肉和狗肉的基因,属猫狗肉无疑。事件令社会大众譁然。上世纪50年代,香港已立法禁止出售及食用猫狗,管有猫狗意图屠宰食用亦属违法。根据《猫狗规例》,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立法已70年,虽然仍不时有传闻指有人躲藏起来烹调和进食猫狗肉,但于本地商店公然出售猫狗肉是极其罕见。售卖猫狗肉是社会和法律都不能接受的行为。儘管今次是个别事件,但有关部门仍须严厉执法,以儆效尤。

今次查出的猫狗肉都是经过处理的,单用肉眼难以分辨是哪一种肉类。据悉有部门接获售卖猫狗肉的投诉后只上门到有问题的店铺查牌,并没有一併带走可疑肉类样本进一步化验。这种处理手法无疑是比较粗疏。据悉上门查牌不止一次,可见有关部门一开始时的处理手法错了焦点。但是当事件被传媒披露后,渔护处行动很快,可见政府部门是相当着紧,马上就取走可疑肉类化验并证实为猫狗肉,现已准备检控。这种工作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跨部门合作才能”做成事”

然而,今次事件凸显了部门之间的协作仍须改善。一般市民不清楚猫狗肉问题是由渔护处执法,市民向食环署举报但有关方面没有迅速通知渔护处执法,而只是上门查牌,未能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无疑是”漏招”。若然问题的程度和性质超越了一个部门的执法权限,前綫人员有责任将实际情况和困难向上级报告。上级知悉情况后应主动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一起处理,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做法。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说要给市民一个会做事、做成事的政府,就要做到”以结果为目标”,切实地处埋市民的投诉、解决市民的疑难。

近年跨境电商生意发展迅速,每日从内地运来香港的货物很多,案中的猫狗肉据说就是从内地走私入境。因此,要打击出售猫狗肉,除了要食环署和渔护处共同合作,海关也要在陆路口岸加强检查,对进口鲜肉加强抽验,及用搜查犬去检查货物有没有藏有可疑肉类,以杜绝有人以”蚂蚁搬家”和邮寄方式将违禁肉类流入本港。由于走私肉类来历不明,构成严重的食物安全风险,强烈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和食用。肉商也应守法,只售卖合法的肉类。如发现市面上有人出售可疑肉类,应立即通知政府部门跟进处理。官、民、商全方位协作,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陈克勤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

全文于2023年2月22日刊于《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