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國首提無障礙城市理念

2021年6月29日,《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條例》對標國際先進水準,在總結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國首次提出無障礙城市理念,是全國首部無障礙城市建設立法。

《條例》還明確了服務犬出入規定。明確殘疾人可以攜帶服務犬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依法禁止犬只出入的場所,其管理人員應當為殘疾人及其攜帶犬只的管理提供必要幫助,並設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編者按:

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各省市殘疾人保障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早已明確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然而,就在2020年4月,有位交警假扮成盲人帶著導盲犬“淘寶”乘坐公交,儘管出示了盲人和導盲犬的證件,仍然被公交司機拒絕上車,甚至要報警。全國很多城市仍然拒絕接受導盲犬去公共區域,使盲人的出行有很多阻礙。

在無障礙建設的立法和實踐上,深圳市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早在2009年,深圳市就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臺了《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成為最早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城市之一。現在,深圳市又出臺首部無障礙城市建設地方法規,開啟了無障礙城市建設的新時代。

讓我們共同期待一個更有愛的深圳!